近日,天津決定對符合二孩政策的職工,增加30天生育津貼。
這意味著,按規(guī)定生育的所有參保人員,不論是否符合晚育條件、不論是頭胎還是二胎都可在98天產假之外再多享30天的生育津貼,頭胎與二胎待遇相同。而在此之前,生二孩并不能享受30天的晚育假,即較之生一孩,少了30天的生育津貼可領。
天津目前的產假標準到底是多少天?
按照市人力社保部門的規(guī)定,本市女職工正常生育產假為98天,不過,天津市人大常委會于2016年1月14日修正的《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:“符合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生育子女的,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日護理假,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生育假(產假)三十日;不能增加生育假(產假)的,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實得工資的獎勵。參加生育保險的,按照生育保險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?!币虼?,理論上,天津女性的自然產的產假應為128天。
目前,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津貼、生育醫(yī)療費(含產前檢查和分娩費用)及計劃生育手術醫(yī)療費。生育醫(yī)療費以及計劃生育手術醫(yī)療費都是按定額進行報銷,而生育津貼則相當于產假期間的工資,由生育保險支付,與單位無關。
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(yī)療費用和生育津貼。
(一)生育醫(yī)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:
生育的醫(yī)療費用;
計劃生育的醫(yī)療費用;
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項目費用。
(二)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規(guī)定享受生育津貼:
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;
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;
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符合計劃生育規(guī)定懷孕的女職工生育或終止妊娠,按日享受生育津貼。生育津貼日標準按照其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.4計算。
這里小編為您算一筆賬,根據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數據,2015年度天津市職工月平均工資4944元,如果您所在單位上年度平均工資也恰好是這個數字,那么,生育津貼日標準就為162.63元。
妊娠不滿12周終止妊娠的,享受15天生育津貼,即2439.45元;
妊娠滿12周至不滿16周終止妊娠的,享受30天生育津貼,即4878.90元;
妊娠滿16周至不滿28周終止妊娠的,享受42天生育津貼,即6830.46元;
妊娠滿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,享受98天生育津貼;
生育嬰兒的,在享受98天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的基礎上,增加30天生育津貼,即20816.64元。
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(guī)定生育,遇有下列情況時,增加生育津貼:
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一個嬰兒,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;
難產的,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;
分娩時實施輸卵管結扎術的,增加14天的生育津貼。
值得注意的是,生育津貼還有著“就高不就低”原則。
支付標準取的基數是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,對應到個體,肯定或高或低,生育津貼高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,用人單位不得克扣;當生育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,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。
此外,天津女性除了產假外,還可以享受哺乳假!
根據規(guī)定,女職工生育假(產假)期滿后,因撫育嬰兒確有困難的,經本人申請,用人單位同意,可以休不超過六個月的哺乳假。哺乳假期間的工資,雙方有約定的,按照約定計發(fā);無約定的,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八十計發(fā)。女職工休哺乳假,不影響本人的晉級、工資調整和工齡連續(xù)計算。